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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工会 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30来源:海科教务处

      琼教高〔2016〕171号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工会

      关于举办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激发我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广大青年教师投身教学、钻研教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决定举办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本年度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均可参赛。

      二、比赛时间

      2016年11月7日-11月15日。

      三、竞赛办法

      本次大赛分校内预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组织进行。各高校要广泛发动青年教师积极参加比赛,把比赛当成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共同切磋课堂教学艺术的过程,达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在此基础上,遴选和推荐青年教师代表参加全省决赛。

      (二)决赛由省教育厅组织,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届时,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到校随机听取每位参赛选手1堂课,学校需对参赛选手讲课进行全程录像;查阅参赛教师相关教学文件,如教案、教研论文(课件)、批改的试卷和作业等;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参赛教师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参赛教师进行评议、打分并向学校反馈相关情况。

      (三)决赛分本科组和高职高专组两组进行。

      四、名额分配

      (一)本科组(18人)

      海南大学 5人

      海南师范大学 3人

      海南医学院 2人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人

      三亚学院 2人

      海口经济学院 2人

      琼台师范学院 2人

      (二)高职高专组(17人)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2人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人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人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2人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人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 1人

      海南工商职业学院 2人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2人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 2人

      三亚理工职业学院 1人

      五、竞赛奖励

      大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本科组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其余为优秀奖。高职高专组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其余为优秀奖。所有获奖选手将获得由我厅颁发的证书,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还可获得一定奖金奖励。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高校高度重视本次大赛活动,认真组织校内预赛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本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请各高校认真填写《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教师推荐表》(见附件1),于2016年10月24日前送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二行政办公楼2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电话:65885645。

      附件:1.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参赛

      教师推荐表

      2.第九届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分

      标准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工会

      2016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