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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6年新老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5来源:海科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6年新老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高校新学年要在学籍管理平台网上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并于9-10月完成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新生学籍注册。现将学籍电子注册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老生学年注册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则》规定以及我校领导的要求。

      1. 教务处依据财务核查缴费情况,制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欠费学生务必于2016年10月20日前交清费用。

      1.老生学年电子注册完成时间:2016年10月20日。

      2.注册结论:对返校报到并按照学校规定缴清学杂费的学生给予学籍注册;对返校报到但仍欠费的学生给予暂缓注册。

      3.暂缓注册的学生不能正常毕业。

      4.暂缓注册的学生只能以旁听生的身份参加学院的各种教学活动和各种考试,考试成绩必须在注册为我院在读学生后方能生效,否则成绩无效。

      5.本次学籍注册完成,教务处将于2016年12月30日提供最后一次暂缓注册转注册机会,请欠费学生务必于2016年12月份交清费用。教务处将根据财务核查缴费情况给予交清费用学生进行最后一次注册。

      6.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查《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信息是否有误,有误处用红笔修改。无误可直接提交。

      7教务处依据财务核查缴费情况,制定,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欠费学生核查《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内欠费信息是否有误。若已交清费用请备注交清,方能注册学籍;若欠费信息无误,请学生签字确认,给予暂缓注册学籍。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于名单每一页上签字盖章。2016年10月19日前将名单上交教务处学籍科。学籍科将依据学生交清费用备注情况再次与财务核实,无误后给予注册。

      二、新生学籍注册

      1.教务处依据招生办报到信息,财务核查的缴费信息制定《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学籍注册名单》。

      2.学籍注册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

      3.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欠费学生务必于10月25日前缴清费用,欠费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4.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核查信息表内基本信息是否正确,有误处用红笔修改。核查无误后学生签字确认。特殊情况请备注。

      5.因复学、保留入学资格学生返校报到等情况学生未在名单中体现的,请各二级学院自行添加到名单后面。

      6.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工副院长、院长于学生确认无误的每一页名单上签字盖章。于2016年10月24日前将名单上交教务处学籍科。

       

      附件

      1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

      2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学生2016年学年注册名单

      3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4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

      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级欠费学生2016年暂缓注册名单

      5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6级新生学籍注册名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