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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海科教务处

          实践教学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组合。包括实训课、实验课、校内外实习实训等。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技术技能综合素质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工作是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的保证。为了进一步促进实践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工作规范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践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践教学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调整和优化教学过程,并为学校及教学管理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控内容和形式

      1.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体系的制订和执行、实践教学教师任职资格及其教学效果,实践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实践教学环境及教学条件等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

      2.监控形式。包括各项检查、各级听课、各类评价、问卷调查、座谈会等。

      3.反馈形式。包括实践教学检查通报、评学评教信息汇总反馈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实践教学质量监控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由主管教学院长主持质量监控的管理工作,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部门有教务处、督导室、各教学院(部)和学工处、就业办公室等。

      2.教务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校性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组织制定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质量标准和管理文件;组织协调实践教学场地及支撑实践教学的仪器设备建设;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的档案管理工作等。

      3.教务处主要负责审核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及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组织日常实践教学检查和监控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分院(部)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做好实践教学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4.督导室主要监控和评价实践教学质量以及教师职业道德,向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教学质量信息,向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教师教学信息。

      5.各教学院(部)主要负责制定本院(部)各专业实践人才培养方案、实践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导书、授课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实践教学改革情况,监控本院(部)实训室、实训基地、实训课的安排及教学质量管理。收集本院(部)教学质量监控的有关信息,及时向教务处和督导室反馈。

      6.学工处要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收集毕业生用人单位反馈的各种信息,向教务处和各教学院(部)提供社会有关岗位需求、人才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为学校的决策提供依据。

      7.后勤保卫处负责校内实训场地的安全、消防等监控。

          四、监控办法

      (一)质量检查

      1.定期检查:即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2.随机抽查:由教务处、督导室、各教学院(部)对日常教学运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抽查。

      (二)实践教学测评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主要通过学生问卷或网上评教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学生信息员反馈和校长信箱等渠道获取。督导室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网上评教,各教学院(部)在期中召开学生座谈会,院校两级督导随堂听课,不定期组织学生问卷调查,学生信息员可以随时与督导室沟通,提供教学质量与管理相关信息。

      2.教师评学

      各教学院(部)实践教学负责人同各专业教研室不定期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对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环境卫生等进行评价。学期结束后,将评价结果报督导室。

      (三)信息反馈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学生教学信息员负责收集本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实训中心反馈。

      2.督导反馈:督导室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员工作例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及时将教学情况通过各教学院(部)、专业教研室反馈给教师和教务处,并做好反馈的记录。

      (四)教学诊断与改进

      教务处、督导室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进行教学诊断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意见及时反馈到各教学(部),并要求限期改进

      (五)质量跟踪

      由就业办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各专业系提供社会岗位需求、人才规格、职业能力要求等信息反馈,以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环节和监控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教务处、督导室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