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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来源:海科大教务处

       

      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204号)要求,为组织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由教务处组织申报)、科学研究(由科研处组织申报)

      二、项目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的,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申报时年龄不超过56岁;

      (二)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但可以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另一个项目的申请;

      (三)历年立项未结题和被撤项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自撤项发文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报;

      (四)己在其他部门申请立项或已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

      (五)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申请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类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需严格按照指南(详见附件1、2)进行,指南外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三)项目申报书由学校统一报送,切勿自行报送;

      (四)获得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研究开始时间统一写成2020年1月;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各二级学院至少一项)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评审推荐上报,具体评审形式和日期择日通知;

      (二)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124.225.62.14(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帐号由教务处统一开通发放给各位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网络申报需在12月5日前完成;

      (三)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6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盛开,联系电话:13576022749

      邮箱:963572246@qq.com 

      附件:1.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琼教高[2019]20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doc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