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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导室工作方式

    发布时间:2016-01-05来源:海科教务处

      校督导室的工作方式主要有:

      一、听课评课

      大多是随堂听课,也有时是听观摩课、比赛课、拟聘教师试讲可;对于相对较差或有争议的讲课,则由两名以上督导人员或专家联合听课。

      听课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并向被听课人说明,听课过程中详细记录;一般听一节课,必要时听2小节。

      听课结束后即向被听课人反馈,若来不及则再约时间反馈。较大问题则向被听课人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反馈。一般每半月以座谈会方式集中向各院部反馈。对于联合听课,都是听完课后就在该院部召开小型会议反馈。观摩课则由某位专家现场点评。

      听课评课,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准备、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否、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也包括学生的到课率和学习纪律。

      评课需填写表格,作为资料积累备用。比赛课及时评出成绩。拟聘教师试讲课及时给出意见。

      二、巡查实践课

      从教师教学、学生到课情况、学习纪律、态度和效果(包括作业作品),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的使用和养护状态、实验实训使用材料的消耗等进行巡查。

      三、教学检查

      有学期初、中、末“三段式”教学检查以及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作业作品及其批改、试题试卷、课件等)检查、教学设备检查、学生到课率检查等专项检查。

      四、评比、评选、评估

      如需要督导人员参评的各类理论、实践教学赛事、教学质量工程评估评选、教学研究立项评选等。

      五、督导会议

       有反馈会议、学生座谈会议、督导室内部例会等方式。

      六、专题讲座

      主要是针对青年教师,就如何上好课,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由督导室专家开办指导性、经验介绍性的讲座。

      七、督导简报

      八、督导通知、电话、网络联系等。

          九、统计、汇总、审核、报告、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