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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学期末学生评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6来源:海科教务处

      关于本学期末学生评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思政部、公共课部:

      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为了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全面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了解我校教师的教学情况及同行与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督导室将组织对教以及学生进行本学期期末评教活动。为了保证评教活动的有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教任务,现将期末评教活动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 评教时间

      2016613-2014619日。

      二、评教对象

      各教学单位本期担任教学的所有教师(包括外聘兼课、校内兼课的教师)。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各班授课教师编制名单,录入教务处(学生)评教系统。

      三、 参评主体

      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所上过课的教师以及1415级学生。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评教只针对本学期给本班上过课的教师。并对同一个教师所教不同课程进行评价。这次学生评教活动改为以班级为单位集中进行。办法是利用本学院可支配的机房教室上课和学生没课的时间(例如:第二、第四节下课后、午饭后组织没有课的班级到班里用手机进行评教,其中上各类计算机课的学生即可于该课下课后进行评教)。

      2.同行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的教师进行。对各位被评教的教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全部打满分,评价结果不得雷同,否则视为无效评分

      3.请各学院精心安排各班评教教室和时间,并于2016612日前报督导室吴彦姬处。本次评教工作于第16周周一开始,第16周周日结束。

      4.评教时,必须辅导员在场督察,教学秘书巡回检查;各班班长、学习委员要负起责任,学生信息员要积极协助。

      5. 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教活动,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和学生都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确保评教工作顺利进行。

       

       

       

                                          督导室

                                      2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