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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05来源:海科教务处

      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强化教学工作信息反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特制定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一、条件

      原则上,每个班配备一名教学信息员,由各二级学院推荐,报教学督导室审核批准

      1.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观察记录与教学相关的信息,能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反映教与学中的问题。

      5.热爱所学的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在全班前10%之内)。

          二、职责

      1.工作认真负责,收集的教学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2.认真撰写教学日志,及时了解本班所有课程的教学情况。

      3.及时反映学生上课的出勤率(迟到、早退、旷课等),教学效果,听课(认真程度、课堂秩序),自学、晚修、作业、实训、实习、考试等学习情况。

      4.对课程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教学评价等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对老师课堂教学、实训、实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的意见。

      5.收集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信息,为学校教学《督导简报》提供稿件。

      6.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向教学督导室反映。

          三、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室管理,由各二级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负责具体指导。

      2.教学督导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及时处理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的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并将处理结果向各二级学院(部)反馈;

      3.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为一年。教学督导室在每学年结束前,将依据信息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优秀信息员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学生评优的参考依据。

          四、考核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考核实行量化得分制;以60分为基本分,再根据其平时工作表现进行加分或减分,分高者则为本学期的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

      (二)加分项目

      1.考核对于信息反馈表所反映的问题,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和重要性的加10分;

      2.填报的教学日志无漏洞、无差错、并按时上报分院兼职督导员或教学督导室,加10分;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积极进取、踏实肯干的态度,加5分;

      4.能为教学督导室提供教学通讯稿件,加5分;

      5.各门功课都在80分以上者,加5分;

      6.无迟到、旷课、请假、违纪行为,加5分。

      (三)扣分项目

      1.不按时填报信息表,反映的情况有虚假,经查实扣10分;

      2.工作失职,工作态度不好,同学意见大扣5分;

      3.学习成绩不及格者扣5分;

      4.有违纪行为扣10分;

      5.无故不参加分院、院督导召集的会议扣10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