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7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和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科教字〔2025〕63号)等文件及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以下简称“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及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23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含已批准延期的项目)。

    (二)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含已批准延期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三)2024年7月改革后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

    (四)2025年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已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取得研究预期成果,达到规定的结题验收条件,可申请结题。

    (五)2022年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第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

    二、结题材料

    (一)结题报告书(附件1、2、3、5,一式2份,附件4,一式3份);

    (二)成果附件材料复印件(论文需包含知网、万方、维普平台检索页面、封面、目录、正文等,一式1份)。

    (三)电子报告书与佐证材料整合为1份PDF文件(命名:202X年-姓名-教改项目/协同育人项目/就业育人项目/“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项目名称)

    三、报送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7:00前提交结题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登记表》(附件7),经学校同意后备案管理,项目延期只限一次,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课题未结题前,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级别教改课题。

    (二)首次未通过结题的项目,限期1年内整改完善,参与下一次的结题验收。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的,学校将撤销课题,并收回课题经费。

    (三)纸质和电子佐证材料需采用扫描件,保证图像清晰、内容完整拍照图片或图像模糊的情况,将退回修改

    五、联系方式

    邮箱:hkjiaoyanke@qq.com;

    地址:美兰校区贤德楼(原石油大楼)教务处909室;

    联系人:阙老师、罗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65960143。

    特此通知。

     

    附件:1.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2.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结题报告书

    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

    4.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结报告

    5.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结题申请书

    6.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研究报告

    7.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教改/协同育人/就业育人项目变更登记表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2025115

    10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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