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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2025-2026年第一学期校历时间安排表,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时间(一)考试对象:全校学生(二)考查课时间安排:由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自行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三)考试课时间安排: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时间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公共课、思政课、外语课、基础医学类等公共课程的考试试卷分别由相应的开课部门命题出卷,由各学院组织考试,公共类部门安排相应课程考试的监考老师参与学院监考工作。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建议设置为:上午:8:30-10:00; 10:20-11:50下午:14:00-15:30; 15:50-17:20晚上:18:30-20:00具体见下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表科 目日 期时 间英语类(本科)2025年12月29日8:30-10:00数学类(专科)2025年12月29日10:20-11:5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本科)2025年12月29日14:00-15:3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专科)2025年12月29日15:50-17: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科)2025年12月29日18:30-20:00英语类(专科)2025年12月30日8:30-10:00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本科)2025年12月30日10:20-11:50大学日语(本科)2025年12月30日14:00-15:30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本科)2025年12月30日15:50-20:00基础医学部课程2025年12月31日8:30-10:0010:20-11:5014:00-15:3015:50-17:2018:30-20:00计算机基础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创新创业之会计实务、网络教学平台—创新创业类课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体育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军事理论各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专业课具体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二、命卷、审卷、印卷要求(一)命卷要求1.考试/考查课程考试、考查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教学单位自主把控,考试形式不仅限于试卷,可根据课程性质及相关要求采用形式多样的考核方式。考查课如若命题,均需参照考试课程出卷标准,根据课程性质出A、B、C三套试卷(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并保留完整的考试佐证材料。2.出卷具体要求如下:(1)各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标准及教材内容命题;(2)如需出卷考试的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确定题型,并按统一格式制作试卷,线上无纸化考试课程命题由教师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要求建立题库;(3)命题范围要覆盖课程内容的各章节,难易度适中,有明显的区分度;(4)考试命题不宜过易、过难,要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三基”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题量约占70%,中等难度的题量约占20%,难度较大的题量约占10%;(5)要求命A、B、C三套试卷,每套试卷均应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三套试卷的题目重复率不超过30%;(6)试题中考核灵活应用知识的综合性、提高性题目水平,专业课试题体现职业教育特色;(7)各教学单位授课教师按要求完成出卷任务并仔细校对;(8)公共类教学部统一排课的考试课程,如高数、实用英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由相应教学部统一安排出卷。(9)期末考试试卷各题型分值应设置合理,结合课程的教学目标设置分值,如下图所示:期末考试试卷各题型分值参考(仅供参考)题型分值参考区间总分值占比单项选择题/题1-2分10-20%多项选择题/题2-3分10-20%填空题/空0.5-1分5-10%判断题/题1分5-10%名词解释/题3-5分10-20%简答题、计算题等/题6-10分15-20%论述题、分析题、编程题等/题10-20分15-25%备注:该题型和分值区间仅供参考,具体题型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分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即可。(二)审卷要求命题教师需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模板及要求出卷并自审,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主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复审,院长/主任终审,无异议后填写试卷审批表及印刷单,签字盖章交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统一收集,并交由两校区教务处文印室印刷,印刷完毕后通知各教学单位领取。线上无纸化考试建立题库之后,命题教师进入试卷管理利用已建设的题库进行组卷,组卷结束后由教学单位审核,试卷确认后在试卷管理模块点击对应考卷【发布】按钮进行发布,选择对应时间、考生等考试相关设置进行发布。试卷由各教学单位进行最终审核,各教学单位务必认真把握每个环节,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期末试卷,随机抽查学院的试卷情况,若制卷有误将对其开具不符合项。三、试卷印刷要求为避免纸张不必要的浪费,各教学单位将期末考试试卷收齐并严格检查试卷格式,于2025年12月3日起将试卷(A、B、C)纸质版交送至教务处文印室人员进行印刷,至12月12日截止。印制结束后,文印室根据印刷时间先后通知各教学单位领回本部门试卷并封装存放。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试卷从命题、印制、分送、保管等一系列的保密工作,并于考试结束3天后将电子版试卷(含参考答案)发至教务科备案。四、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按照本次期末考试的要求,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各教学单位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汇总,以便做好巡考事宜安排。为保障考试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和科学性,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前组织考务会,明确考试流程、强调考试纪律,统筹考场安排等工作,确保期末考试有序进行。五、确定监考人员监考是每位任课教师的义务,专/兼职教师无故不得缺席监考。为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期末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监考的场次不少于自己任教班级数目的2倍。标准考场为30名考生,15人以下(含15人)考场可安排1名监考教师,15人以上要求2名教师监考,公共教学大楼等大教室根据学生数量按比例增加监考教师,无纸化考试的课程由二级学院组织线上监考。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巡考,另教务处将安排各教学单位领导交叉巡考,并联合学工、质评中心进行巡考。六、其他要求(一)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考试期间的配合工作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外,还要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防止偶发事件发生;后勤部门要加强宿舍安全管理和食堂管理,注意食物卫生,改善膳食,并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工作;教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考试教室及时开、关门,保持卫生等事宜;网络中心做好考场监控调试。(二)严肃考风考纪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本部门教师学习有关课程考核的规定,了解和熟悉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做好复习辅导答疑工作,严禁出窄口径的复习题划重点,误导学生;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纪考风。各班级辅导员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中有关考试的规定和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各学院要组织学生于考前15分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考场,线上无纸化考试开考前需通过人脸识别。线下考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及与考试有关资料入场,防止违纪作弊。线上无纸化考试仅允许考生携带1部考试用手机,确保电量充足、前后摄像头开启、流量可用;禁止携带其他手机或电子设备(违者视为作弊)。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务必于考试前办理缓考审批手续,杜绝无故缺考现象。(三)做好期末考前复习辅导工作,促进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请各教学单位提醒任课教师做好过程性成绩评价和期末考核工作,并保存好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任课教师切实做好考前复习辅导及答疑工作,促进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若考试试题过易,题量过小,致使1/2以上的学生在考试规定的一半时间内完成答卷;或考试试题过难,题量过大,导致1/2以上学生考试不及格,将依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四)按时报送成绩和规范装订考试资料期末考卷建议由专业或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流水阅卷、交叉阅卷,凡涉及阅卷、审核等签字的地方均需教师亲笔签名,期末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各教学单位的考试成绩在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录入教务系统。考试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封面、样卷(A/B/C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生考试签到表、考生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学生考卷(按学号顺序排列,需包含缺考学生考卷)。同时,各教学单位将期末考试试卷汇总清单(电子版、纸质版)交至教务科归档,考试成绩登记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版本)由学院统一按年级、专业、班级规范归档,便于查阅。(五)提高试卷保密性加强对考试试卷的保管和保密工作。对出现考前泄题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各教学单位领导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相关组考和巡考工作,严抓考场考纪考风并及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务处2025年12月2日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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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使用维普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与质量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实现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全流程无纸化、网络化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以下简称“毕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学院本科专业参与毕业设计工作的全体师生。第三条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维普毕设系统”)是一个集论文检测、教师审阅、辅助学校论文统一管理的一体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根据学校工作流程进行配置,灵活匹配用户需求。第二章 系统主要功能介绍第四条基本功能系统功能覆盖毕设工作的全部流程,包含组织管理、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写作、评阅、答辩、抽检数据处理等。第五条师生交互师生提交、审核、批量审核、回退、修改等操作均有历史记录,同时记录操作时的状态。可设置指导教师指导次数,加强师生联动。第六条多端协同系统支持PC端、移动端小程序服务同步处理相关任务。第七条流程指引主页显示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流程,并对待处理的流程突出显示,点击即可跳转至对应页面处理,提醒师生按时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第八条在线批注支持对稿件进行在线批注并展示在查看页面,及时反馈审批意见至学生端,增加线上使用的便捷性。第九条电子签名提供电子签名功能,签字环节实现无纸化操作。第十条过程文件系统可自动生成使用中所有过程文件,并支持多种格式的文件导出。第十条质量检测系统内嵌论文检测、格式检测、AIGC检测等质量检测工具,用户可在指定环节使用,并支持自主设置相关检测通过率。第十一条数据分析可统计完成总数、完成状态、类型占比等数据指标,用户可自定义统计分析维度,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数据支持。第十二条论文外审能够直接提取送审论文的原文、检测报告等全部过程化文件,高校可定制评审要素,同时支持自动盲评,帮助用户更快捷地完成校内毕业论文外审工作。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抽检工作要求,生成上报数据,支持多种数据校验方式,提供数据及相关文件导出。第三章 账号与权限管理第十三条学校维普毕设系统根据实际需要,设有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开题评审组长、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委员会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学生等共计11个系统功能角色。1.学校管理员由教务处相关业务人员担任,拥有校级系统最高管理权限,负责平台初始化配置(流程规则、查重标准、时间节点)及分配和管理下级用户(如二级管理员及子账户),例如添加、删除或调整用户权限;监控全校毕设进度与数据统计(如选题率、查重合格率);处理学院间争议申诉,监督各学院工作合规性,制定校级毕设各类过程性材料模板;有权查看全校毕设运行状态和各环节毕设数据,对各学院毕设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2.教学副院长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拥有本院系统的管理监督权限。负责监控本院毕设工作的整体进度与质量,审批本院内的流程(如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督促和指导学院内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评阅老师、指导老师等履职情况,可查看本院所有环节的毕设数据与运行状态,协调资源配置(如答辩分组、评阅分配),确保学院进度符合校级要求。3.教学秘书由学院负责毕设专项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拥有本院毕设工作的过程管理权限。主要负责在系统中执行具体的行政事务,如协助教学副院长分配任务、设置时间节点、管理学生与教师的基础信息、审核材料形式、发布通知、安排答辩、汇总上报数据、处理流程异常等,是保障本院毕设流程顺畅运行的操作角色。4.开题评审组长由指定的专家或负责人担任,拥有开题评审环节的组织与管理权限。负责协调评审进度、汇总评审意见与结论,并对本组评审工作的质量与规范性进行把关。5.答辩小组组长由各答辩小组的负责人担任,拥有特定小组答辩环节的组织与执行权限。具体负责主持本小组的答辩全过程,协调答辩顺序、组织提问与评议、汇总小组成绩与评语、初步拟定答辩结论,并提交答辩小组成绩至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批。6.答辩委员会主任通常由学院分管领导或资深教授担任,拥有全院毕设答辩工作的最高决策与监督权限。负责审批各专业答辩工作的总体安排、任命答辩小组组长、审定答辩成绩争议、最终裁决答辩结论、审核及推荐院级优秀毕设、监督答辩过程的学术规范性与公平性。7.系主任由各系部主任担任,确保选题与培养目标匹配,包括审核选题、发布选题及审核专业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8.专业负责人由特定专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专业毕设的具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如审核选题的专业符合度及选题变更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9.评阅教师由指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拥有评阅权限。负责在盲审或交叉评阅环节中,根据分配到的评阅任务对学生的毕设成果进行审阅、评分并撰写评语,但其权限通常仅限于被分配的评阅任务,不参与其他管理功能。10.指导教师由承担毕设指导任务的教师担任,拥有指导权限。负责全程指导所带学生,包括申报/修改选题、审核学生选题、下发任务书、审核学生提交的开题/中期/论文稿并反馈意见、批阅文稿、填写过程指导记录与评语、评定成绩等,其权限主要围绕自己所指导的学生。11.学生由参与毕设的学生担任,拥有个人毕设操作权限。负责在系统中完成全部个人任务,包括提交选题申请、接收任务书、提交开题报告、各类过程文稿、毕设稿件、查重等,查看教师评语与通知,并参与答辩安排等,是其个人毕设流程的核心操作主体。第四章 毕设系统管理流程第十四条维普毕设系统管理流程包括账户基础数据设置阶段、选题与开题阶段、论文写作(创作)阶段、答辩资格评阅阶段、答辩与评优阶段、抽检与整改阶段。1.账户基础数据设置阶段本阶段为系统运行的准备期,主要由学校管理员和教学秘书操作。此阶段目标是搭建起毕设工作的组织框架和规则基础,流程包括:(1)依据毕业年级和专业信息,在系统中初始化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开题评审组长、教学副院长等账户;(2)配置各学院、专业、班级的组织架构;设置毕设工作的整体时间线(如各环节起止日期);(3)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完成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和分组。2.选题与开题阶段本阶段是毕设工作的启动与方向确认环节,核心目的是确保课题质量和研究方案的可行性。流程包括:(1)指导教师或学生申报选题;(2)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审核和确认选题,形成毕设选题指南库,并发布选题;(3)学生选择或申请课题,并与指导教师达成双选意向;(4)指导教师发布任务书,学生接收任务书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5)指导教师初审《开题报告》后,由开题评审组长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在线或线下评审,给出评审意见(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3.论文写作(创作)阶段本阶段是历时最长、以学生和指导教师为核心的过程阶段。流程包括:(1)学生根据任务书计划和开题报告计划,分阶段撰写毕设文稿并提交至系统;(2)指导教师在线审阅学生提交的稿件,填写指导日志,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写作(创作);(3)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应监控本阶段的总体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师生进行预警。4.答辩资格审阅阶段本阶段在毕设定稿后、答辩前,学院审查学生符合答辩资格后,进入评阅环节,评阅通过是取得答辩资格的前提。流程包括:(1)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评阅人,完成所指导学生的毕设评阅工作并给出评阅成绩,指导老师评阅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2)系统随后(通常由教学秘书操作)将毕设分配给评阅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或盲审,交叉评阅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30%;(3)评阅教师独立打分并撰写评语。若评阅教师评分差异过大,可能启动第三评阅或由专业负责人介入仲裁。5.答辩及评优阶段本阶段是毕设成果的最终考核环节。流程为:(1)学院制定答辩工作方案,教学秘书根据答辩工作方案,汇总评阅成绩并公布最终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设置答辩分组,公布答辩行程安排;(2)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批总体安排,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具体小组的答辩过程,学生在答辩现场进行陈述并回答提问,答辩小组现场记录答辩评分和意见(可在线录入系统,也可事后整理录入系统);(3)答辩小组组长汇总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对答辩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和发布;(4)符合优秀毕设的学生自主申请优秀毕设,经指导教师推荐,答辩小组组长审核,答辩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在学院内公示院级优秀毕设,并推荐报送校级优秀毕设。6.抽检与整改阶段在答辩结束后,进入质量监控与归档阶段。流程包括:(1)学院层面按不低于本科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毕设,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抽检;针对抽检或答辩中存在问题的毕设,下达整改意见;学生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完成修改并提交院级抽检整改后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负责审核;(2)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学院毕设工作的过程材料,并将电子版统一上传至毕设系统归档,教学副院长根据毕设工作的整体情况,形成本院本届毕设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毕设系统;(3)学校层面按不低于本科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毕设,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抽检;针对校级抽检存在问题的毕设,下达整改意见;学生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完成修改并提交校级抽检整改后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校管理人员组织校级抽检整改后的终稿查重检测。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教务处依托维普毕设系统,对毕设系统中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监督与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评、教师教学工作量和职称评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过程进度监督与考核学校管理人员和学院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各环节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监督各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的完成率,对进度滞后的学院、专业或个人进行预警,对严重逾期的学院开具不符合项。重点监督以下环节的完成情况:1.选题与开题阶段:监督选题发布完成率、学生选题确认率、任务书下达率、开题报告提交与评审完成率;2.毕设写作(创作)阶段:监督中期检查提交完成率、指导教师指导日志记录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3.答辩资格审阅阶段:监督毕设提交率、查重检测完成率、评阅分配与完成率;4.答辩与归档阶段:监督答辩成绩录入及时率、最终稿提交完成率。第十七条操作规范性监督与考核1.所有用户的操作行为均在系统留有操作记录。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应定期检查流程规范性,重点监督选题审核、开题报告质量、评语撰写质量、答辩成绩评定、评审意见针对性等环节;2.对未按规定操作(如指导教师未审阅即通过、评审意见过于简单敷衍)或私自越权限操作的行为,记入教学工作考核,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3.教务处定期对各学院的操作规范性进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第十八条质量标准监督与考核1.质量标准监督(1)教务处层面: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专家对各学院毕设质量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材料完整性、学术规范性、格式规范性及其他各项数据标准是否达标等;(2)学院层面:学院应建立完善的毕设质量监控机制,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应对选题质量、任务书规范性、开题报告质量、毕设终稿及所有过程材料等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师生的各项毕设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漏填、错填、多填等,教学副院长应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毕设写作(创作)等环节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各环节材料规范并符合质量要求;(3)指导教师层面:指导教师须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毕设质量负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学校和专业质量标准与要求,对学生的选题意义、研究内容、方法路线、成果质量、写作(创作)规范等进行全面指导和审核,确保所指导的毕设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4)学生层面:学生是毕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设各项工作,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最终成果真实、原创、符合格式与质量要求,并对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查重标准和AIGC检测标准监督(1)学校设定统一的文字复制比检测标准,毕设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含);(2)学校设定统一的AIGC检测标准,AIGC检测不高于40%(含),AIGC生成内容检测结果作为论文原创性评价的重要参考,检测结果异常者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人工审核认定;(3)查重和AIGC检测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检测结果弄虚作假者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3.成绩评定标准监督(1)成绩评定实行指导教师评阅(40%)、交叉评阅(30%)、答辩成绩(30%)的三权重制度,系统自动按权重计算总评成绩;(2)“优秀”毕设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3)评阅教师和指导教师须公正、客观地评分,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须监督成绩评定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对评分异常(如过高、过低或与其他评阅人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复核与质询;(4)教务处对各学院成绩分布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对优秀率超标或成绩分布异常的学院进行重点核查。第十九条反馈与持续改进1.教务处定期向各学院反馈监督与考核结果,包括各环节完成情况、质量抽检结果、操作规范性问题和成绩分布分析等;2.各学院应根据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教务处;3.学校将根据年度监督考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和完善毕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与流程,持续提升毕设管理水平和质量。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025-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