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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2026届毕业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内各单位: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工作安排,2026届毕业生即将进入岗位实习阶段。为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等文件要求,成立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生的岗位实习工作,提前落实好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认真做好岗位实习工作全过程管理、质量监控和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学生有组织、按计划、有成效地完成岗位实习任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刘成有副组长:刘忠民 吴丽华 丁 涛 魏应彬 潘 灵组 员:何忠平 冯莉颖 历玉英 彭金银 马云龙 邢孔多 张华山 杜金风 马令勇 王旭坪施金妹 赵 峰 邱海东 黎冬楼 赵宏林潘国强 石 丁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冯莉颖。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一)制定、修改、颁布实施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二)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架构,督促其履行应尽职责(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配合);(三)审核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方案(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四)审核各学院签订的三方实习协议及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五)审核确定各学院新增实习单位(产教融合处牵头,教务处备案);(六)检查监督各学院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评价(教务处牵头,学工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产教融合处配合);(七)研究处理实习工作中急需处理事项(教务处牵头,学工处、产教融合处配合)。二、2026届实习学生范围我校2026届实习学生有4类:(一)2023级3年制专科生(已提前安排实习);(二)2024级(3+2)2年制专科生;(三)2022级4年制本科生;(四)2024级专升本2年制本科生。各类学生实习工作原则上都应遵循本安排通知要求,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方案需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涉医类学生提前安排实习的,需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上报相应的材料,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及以上(医学类等特殊专业和特殊学生类别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三、岗位实习工作安排(一)实习准备阶段:2025年10月25日—11月9日1.各学院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实习要求,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实习方案。学生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2.各学院与产教融合处共同协助本科实习生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各本科专业安排进入校企合作单位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80%;3.系主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等教学文件;4.各学院对学生自主选择岗位实习单位进行严格审核;5.学院组织所有学生完成签订《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岗位实习;6.学院安排专人组织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对跨省实习的学生,需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7.系主任负责组织所属专业学生实习地点的联系、安排,指导教师、辅导员指导学生人数的分配与安排,填写《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8.专业负责人负责本专业实习教学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发布实习计划(选择实习形式、制定实习要求,编辑实习项目、关联指导教师)、实习基地信息完善与管理、实习检查、查看统计报表、对本专业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等;9.各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培训会,进行岗位实习学生的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发放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等实习材料。(二)实施阶段:2025年11月10日—2026年5月10日1.学生按照实习方案安排进行实习;2.系主任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技术问题破解、实习管理及服务等工作;3.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全过程指导工作,包括审核学生实习岗位报名、实习考勤查看与提醒、周志和实习报告批阅、实习成绩鉴定、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疑问、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等;可查看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数据及统计信息;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地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与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困难,定期向实习领导小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填写好《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4.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岗位实习期间的生活技能,每月至少与每一名实习学生联系一次,填写《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5.各学院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前制定实习中期巡查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组织学院岗位实习领导小组在2026年3月10日—3月31期间进行实习中期巡查,了解实习进度、学生实习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辅导员指导学生实习情况,巡查结束后填写实习中期巡查报告,报告应附上巡查期间的照片作为佐证。(三)实习结束和总结阶段:2026年5月11日—5月25日1.学生实习结束,必须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生成企业评价链接发至企业做评价;学生返校后,将完成的《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实习报告》上交所在学院;2.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结合指导教师评价、辅导员评价、中期各级领导巡查评价意见,评定出学生的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成绩汇总表录入教学管理系统;3.各学院应及时进行实习工作总结评价,实习总结内容包括学生实习基本情况、实习方案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发现并总结2-3个典型案例(案例图文并茂,不少于1000字);4.各学院按照实习生总数的3%评选“优秀岗位实习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总数的10%评选“岗位实习优秀指导教师”,学院内发文表彰,并填写《优秀岗位实习生表》《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5.核算填报《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四、材料整理存档及上报要求各学院将学生岗位实习的材料汇总存档,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二)《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离校申请表》;(三)《丙方(学生)岗位实习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四)《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全责任承诺书》;(五)各专业实习计划、实习方案、实习大纲汇编;(六)《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汇总表》;(八)《各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情况一览表》;(九)教师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记录遵照《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使用办法》执行;(十)《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辅导员实习指导记录表》;(十一)学生实习中期巡查方案及检查记录、实习巡查报告,及时上传实习巡查材料至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十二)学院实习总结,根据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企业评价做分析报告及评优相关材料;(十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生实习工作照、教师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工作照等照片、音(视)频材料;(十四)《优秀岗位实习生表》;(十五)《优秀岗位实习指导教师表》;(十六)《教学人员岗位实习课时费申报表》;(十七)《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岗位实习报告》。其中,第一、二、三、四项需在2025年11月10日学生实习前签订完毕走完盖章流程;第五、六、七、八项需在2025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审核备案,由教务处汇总后上报教育厅;第九项校级管理员每周登录实习管理系统抽查;第十项需每月提交教务处;第十一项在2026年3月31日前将电子文档发教务处备案;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项在2026年5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教务处;第十七项学生实习结束后上交所在学院审批。特此通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0月30日
【2025-10-30】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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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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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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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使用维普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试行)
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使用维普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监督与质量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实现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全流程无纸化、网络化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以下简称“毕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各学院本科专业参与毕业设计工作的全体师生。第三条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维普毕设系统”)是一个集论文检测、教师审阅、辅助学校论文统一管理的一体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根据学校工作流程进行配置,灵活匹配用户需求。第二章 系统主要功能介绍第四条基本功能系统功能覆盖毕设工作的全部流程,包含组织管理、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写作、评阅、答辩、抽检数据处理等。第五条师生交互师生提交、审核、批量审核、回退、修改等操作均有历史记录,同时记录操作时的状态。可设置指导教师指导次数,加强师生联动。第六条多端协同系统支持PC端、移动端小程序服务同步处理相关任务。第七条流程指引主页显示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流程,并对待处理的流程突出显示,点击即可跳转至对应页面处理,提醒师生按时顺利完成各阶段工作。第八条在线批注支持对稿件进行在线批注并展示在查看页面,及时反馈审批意见至学生端,增加线上使用的便捷性。第九条电子签名提供电子签名功能,签字环节实现无纸化操作。第十条过程文件系统可自动生成使用中所有过程文件,并支持多种格式的文件导出。第十条质量检测系统内嵌论文检测、格式检测、AIGC检测等质量检测工具,用户可在指定环节使用,并支持自主设置相关检测通过率。第十一条数据分析可统计完成总数、完成状态、类型占比等数据指标,用户可自定义统计分析维度,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数据支持。第十二条论文外审能够直接提取送审论文的原文、检测报告等全部过程化文件,高校可定制评审要素,同时支持自动盲评,帮助用户更快捷地完成校内毕业论文外审工作。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抽检工作要求,生成上报数据,支持多种数据校验方式,提供数据及相关文件导出。第三章 账号与权限管理第十三条学校维普毕设系统根据实际需要,设有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开题评审组长、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委员会主任、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评阅教师、指导教师、学生等共计11个系统功能角色。1.学校管理员由教务处相关业务人员担任,拥有校级系统最高管理权限,负责平台初始化配置(流程规则、查重标准、时间节点)及分配和管理下级用户(如二级管理员及子账户),例如添加、删除或调整用户权限;监控全校毕设进度与数据统计(如选题率、查重合格率);处理学院间争议申诉,监督各学院工作合规性,制定校级毕设各类过程性材料模板;有权查看全校毕设运行状态和各环节毕设数据,对各学院毕设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2.教学副院长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担任,拥有本院系统的管理监督权限。负责监控本院毕设工作的整体进度与质量,审批本院内的流程(如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督促和指导学院内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评阅老师、指导老师等履职情况,可查看本院所有环节的毕设数据与运行状态,协调资源配置(如答辩分组、评阅分配),确保学院进度符合校级要求。3.教学秘书由学院负责毕设专项工作的管理人员担任,拥有本院毕设工作的过程管理权限。主要负责在系统中执行具体的行政事务,如协助教学副院长分配任务、设置时间节点、管理学生与教师的基础信息、审核材料形式、发布通知、安排答辩、汇总上报数据、处理流程异常等,是保障本院毕设流程顺畅运行的操作角色。4.开题评审组长由指定的专家或负责人担任,拥有开题评审环节的组织与管理权限。负责协调评审进度、汇总评审意见与结论,并对本组评审工作的质量与规范性进行把关。5.答辩小组组长由各答辩小组的负责人担任,拥有特定小组答辩环节的组织与执行权限。具体负责主持本小组的答辩全过程,协调答辩顺序、组织提问与评议、汇总小组成绩与评语、初步拟定答辩结论,并提交答辩小组成绩至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批。6.答辩委员会主任通常由学院分管领导或资深教授担任,拥有全院毕设答辩工作的最高决策与监督权限。负责审批各专业答辩工作的总体安排、任命答辩小组组长、审定答辩成绩争议、最终裁决答辩结论、审核及推荐院级优秀毕设、监督答辩过程的学术规范性与公平性。7.系主任由各系部主任担任,确保选题与培养目标匹配,包括审核选题、发布选题及审核专业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报告。8.专业负责人由特定专业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本专业毕设的具体组织与质量监控。如审核选题的专业符合度及选题变更情况、提交中期检查报告等。9.评阅教师由指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拥有评阅权限。负责在盲审或交叉评阅环节中,根据分配到的评阅任务对学生的毕设成果进行审阅、评分并撰写评语,但其权限通常仅限于被分配的评阅任务,不参与其他管理功能。10.指导教师由承担毕设指导任务的教师担任,拥有指导权限。负责全程指导所带学生,包括申报/修改选题、审核学生选题、下发任务书、审核学生提交的开题/中期/论文稿并反馈意见、批阅文稿、填写过程指导记录与评语、评定成绩等,其权限主要围绕自己所指导的学生。11.学生由参与毕设的学生担任,拥有个人毕设操作权限。负责在系统中完成全部个人任务,包括提交选题申请、接收任务书、提交开题报告、各类过程文稿、毕设稿件、查重等,查看教师评语与通知,并参与答辩安排等,是其个人毕设流程的核心操作主体。第四章 毕设系统管理流程第十四条维普毕设系统管理流程包括账户基础数据设置阶段、选题与开题阶段、论文写作(创作)阶段、答辩资格评阅阶段、答辩与评优阶段、抽检与整改阶段。1.账户基础数据设置阶段本阶段为系统运行的准备期,主要由学校管理员和教学秘书操作。此阶段目标是搭建起毕设工作的组织框架和规则基础,流程包括:(1)依据毕业年级和专业信息,在系统中初始化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开题评审组长、教学副院长等账户;(2)配置各学院、专业、班级的组织架构;设置毕设工作的整体时间线(如各环节起止日期);(3)由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完成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和分组。2.选题与开题阶段本阶段是毕设工作的启动与方向确认环节,核心目的是确保课题质量和研究方案的可行性。流程包括:(1)指导教师或学生申报选题;(2)专业负责人和系主任审核和确认选题,形成毕设选题指南库,并发布选题;(3)学生选择或申请课题,并与指导教师达成双选意向;(4)指导教师发布任务书,学生接收任务书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5)指导教师初审《开题报告》后,由开题评审组长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在线或线下评审,给出评审意见(通过〈修改后通过〉/不通过)。3.论文写作(创作)阶段本阶段是历时最长、以学生和指导教师为核心的过程阶段。流程包括:(1)学生根据任务书计划和开题报告计划,分阶段撰写毕设文稿并提交至系统;(2)指导教师在线审阅学生提交的稿件,填写指导日志,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完成写作(创作);(3)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应监控本阶段的总体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师生进行预警。4.答辩资格审阅阶段本阶段在毕设定稿后、答辩前,学院审查学生符合答辩资格后,进入评阅环节,评阅通过是取得答辩资格的前提。流程包括:(1)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评阅人,完成所指导学生的毕设评阅工作并给出评阅成绩,指导老师评阅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2)系统随后(通常由教学秘书操作)将毕设分配给评阅教师进行交叉评阅或盲审,交叉评阅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30%;(3)评阅教师独立打分并撰写评语。若评阅教师评分差异过大,可能启动第三评阅或由专业负责人介入仲裁。5.答辩及评优阶段本阶段是毕设成果的最终考核环节。流程为:(1)学院制定答辩工作方案,教学秘书根据答辩工作方案,汇总评阅成绩并公布最终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设置答辩分组,公布答辩行程安排;(2)答辩委员会主任审批总体安排,答辩小组组长负责具体小组的答辩过程,学生在答辩现场进行陈述并回答提问,答辩小组现场记录答辩评分和意见(可在线录入系统,也可事后整理录入系统);(3)答辩小组组长汇总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对答辩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和发布;(4)符合优秀毕设的学生自主申请优秀毕设,经指导教师推荐,答辩小组组长审核,答辩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在学院内公示院级优秀毕设,并推荐报送校级优秀毕设。6.抽检与整改阶段在答辩结束后,进入质量监控与归档阶段。流程包括:(1)学院层面按不低于本科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毕设,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抽检;针对抽检或答辩中存在问题的毕设,下达整改意见;学生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完成修改并提交院级抽检整改后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负责审核;(2)教学秘书负责收集学院毕设工作的过程材料,并将电子版统一上传至毕设系统归档,教学副院长根据毕设工作的整体情况,形成本院本届毕设工作总结,并提交至毕设系统;(3)学校层面按不低于本科毕业生人数10%的比例从系统中随机抽取毕设,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抽检;针对校级抽检存在问题的毕设,下达整改意见;学生在指导教师监督下完成修改并提交校级抽检整改后的最终稿,指导教师负责审核;学校管理人员组织校级抽检整改后的终稿查重检测。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教务处依托维普毕设系统,对毕设系统中的全过程进行数字化监督与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评、教师教学工作量和职称评定、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第十六条过程进度监督与考核学校管理人员和学院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各环节工作进度安排,适时监督各环节关键时间节点的完成率,对进度滞后的学院、专业或个人进行预警,对严重逾期的学院开具不符合项。重点监督以下环节的完成情况:1.选题与开题阶段:监督选题发布完成率、学生选题确认率、任务书下达率、开题报告提交与评审完成率;2.毕设写作(创作)阶段:监督中期检查提交完成率、指导教师指导日志记录情况(每月不少于2次);3.答辩资格审阅阶段:监督毕设提交率、查重检测完成率、评阅分配与完成率;4.答辩与归档阶段:监督答辩成绩录入及时率、最终稿提交完成率。第十七条操作规范性监督与考核1.所有用户的操作行为均在系统留有操作记录。教学秘书、教学副院长应定期检查流程规范性,重点监督选题审核、开题报告质量、评语撰写质量、答辩成绩评定、评审意见针对性等环节;2.对未按规定操作(如指导教师未审阅即通过、评审意见过于简单敷衍)或私自越权限操作的行为,记入教学工作考核,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3.教务处定期对各学院的操作规范性进行抽查,并将结果纳入学院年度考核。第十八条质量标准监督与考核1.质量标准监督(1)教务处层面:教务处组织校级督导专家对各学院毕设质量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材料完整性、学术规范性、格式规范性及其他各项数据标准是否达标等;(2)学院层面:学院应建立完善的毕设质量监控机制,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应对选题质量、任务书规范性、开题报告质量、毕设终稿及所有过程材料等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师生的各项毕设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漏填、错填、多填等,教学副院长应组织专家对中期检查、毕设写作(创作)等环节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各环节材料规范并符合质量要求;(3)指导教师层面:指导教师须对其所指导学生的毕设质量负直接责任,应严格按照学校和专业质量标准与要求,对学生的选题意义、研究内容、方法路线、成果质量、写作(创作)规范等进行全面指导和审核,确保所指导的毕设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4)学生层面:学生是毕设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设各项工作,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最终成果真实、原创、符合格式与质量要求,并对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查重标准和AIGC检测标准监督(1)学校设定统一的文字复制比检测标准,毕设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含);(2)学校设定统一的AIGC检测标准,AIGC检测不高于40%(含),AIGC生成内容检测结果作为论文原创性评价的重要参考,检测结果异常者需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人工审核认定;(3)查重和AIGC检测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答辩,检测结果弄虚作假者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3.成绩评定标准监督(1)成绩评定实行指导教师评阅(40%)、交叉评阅(30%)、答辩成绩(30%)的三权重制度,系统自动按权重计算总评成绩;(2)“优秀”毕设的比例应控制在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低于90分;(3)评阅教师和指导教师须公正、客观地评分,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须监督成绩评定的公正性与规范性,对评分异常(如过高、过低或与其他评阅人差异显著)的情况进行复核与质询;(4)教务处对各学院成绩分布情况进行宏观监控,对优秀率超标或成绩分布异常的学院进行重点核查。第十九条反馈与持续改进1.教务处定期向各学院反馈监督与考核结果,包括各环节完成情况、质量抽检结果、操作规范性问题和成绩分布分析等;2.各学院应根据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教务处;3.学校将根据年度监督考核情况和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和完善毕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与流程,持续提升毕设管理水平和质量。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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